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江西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标准》共九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标准》明确,化工重点监测点是指因历史原因形成且事实存在(2022年12月31日前),位于化工园区之外,规模总量相对较大、经济效益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设施及生产体系较为完善,并经设区市政府认定的现有大型或骨干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标准》规定,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测点应同时满足十个基本条件。 其中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及以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上年度(或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上或税收贡献在5000万元(含)以上。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工艺装备水平国内领先的企业,上年度(或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3亿元(含)以上或税收贡献在3000万元(含)以上;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工艺装备水平国内领先的企业,且获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调整其营业收入或税收贡献规模要求。拥有较为成熟的产业链延伸规划项目,具有能够满足发展需要的建设空间。
《通知》强调,化工重点监测点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认定为重点监测点的企业,各设区市政府原则上每5年应重新认定。在认定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列入安全、环保重点监控对象,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相关手续(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完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重新认定。
8月1日,记者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改委正在加快推进价格法修订,整治低价无序竞争行为,促进行业有序竞争。
7月29日至31日,第四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大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会议汇聚政产学研用多方力量,就CCUS技术达成三项共识。
7月31日至8月1日,石油和化工行业数智化发展研讨会暨中国化工学会信息技术与应用专业委员会第二十一届年会在沈阳举行。
近日山西省统计部门发布消息,今年上半年,山西省非常规天然气总产量89.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6%,创历史同期产量新高。
8月1日,商务部发布《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